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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游戏:监管是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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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度风靡大街小巷的电子游戏厅曾令家长和老师们忧心忡忡。而今网络游戏早已将其取而代之,但在教育者心目中,“游戏有害身心健康”的阴影却始终挥散不去。从网络游戏的内容进行考察,人们想知道政府部门是怎样进行监管的?制度措施是否有力?有没有漏洞存在?最终是否能形成一个良性的局面?

从舆论的寒冬走出

游戏,在中国社会的传统观念中,从来都不曾有过正经的名分。

业内人士姚壮宪深有感触地说:“刚起步的时候,我们几乎是背着骂名在开拓市场。”2000年,他从台湾大宇资讯来北京建立分公司。大宇资讯是全球极具知名度的游戏类软件开发公司。他坦言,当时流行的街机、赌博机、游戏厅的确害人不浅,因为它们,所有的游戏都被一竿子打翻了!

然而,值得姚壮宪和他的同伴们兴奋的是,网络时代的游戏却似乎已经从那样一个寒冬走进了春天。网络游戏在中国从出现到形成产业,不过短短三四年的时间。社会的接纳和政府的认可几乎就在此期间完成了。

今年年初在北京举办的中国国际数码互动娱乐产品及技术应用展览会,有一个细节让人振奋——这是网络游戏界的一个行业展会,但是作为展会的支持单位,教育部、团中央和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都名列其中。“这很不容易啊!”主办单位的负责人、国家新闻出版总署音像电子和网络出版管理司副司长寇晓伟十分感叹,“这说明,网络游戏产业的发展不是孤立的。教育部门的参与有助于这个产业更健康的发展,将其引导到一条对全社会更有责任感的道路上。”

文化部网络文化处负责人也表示:“网络游戏已经成为一个产业,对国家的经济和文化都有贡献,漠视它和取缔它都是不负责任的。而网络游戏对未成年人的影响问题,始终是我们管理工作之中感到最为重要和关注的问题。”

前置审批,源头把关

“进口游戏产品要获准进入中国市场,首先必须通过内容‘前置审批’。”据新闻出版总署负责人介绍,目前我国市场上100多种网络游戏中绝大部分是进口的。根据《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由出版总署从内容上负责审查监管,由信息产业部从技术上负责实施。两个部门各司其职,共同管理。具体进行内容审查工作的,是音像电子和网络出版管理司下署的游戏审读专家委员会。

对于国内自主开发的游戏产品,则实行“事后备案”制度,不做事先审查。根据新闻出版总署即将发布的《互联网游戏出版管理暂行规定》,要求游戏产品在正式出版后两个月内上报管理机关,并交样品资料备案。

同时,出版总署要求企业增强对自身的内容监管,建立“责任编辑制度”,运营商要设定软件对有害内容进行过滤删除。

进入市场的网络游戏,其主要的推广市场在网吧,同时也是网吧最大的经营项目。负责网吧管理的文化部,已经着手建立一个全国范围内的网络监控体系。它面向网吧等公共场合,在每台计算机上安装监测软件,全国联网。文化部市场司副司长庹祖海透露,“哪台计算机是否运行过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游戏等项目,文化部一查便知。”

百密一疏,出现“真空”地带

在经过了如此严格的审查程序之后,照理说,市面上的游戏应该在内容上完全合格。然而,令众多青少年玩家们流连不已的某些网络游戏,在游戏画面和人物形象上,暴力和色情等不良信息却并不鲜见。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难道恢恢天网下仍然有漏网之鱼?

一位业内人士透露,网络游戏是一种连续产品,总是在不断的更新。只有当它被刻成光盘的时候才会送到出版总署去审批,而一旦通过了审查,获准在网上流传、下载、更新,它就有了“灵活”操作的空间了。今天的补丁(patch)可以脱去一件衣裳,明天的补丁可以多溅一摊血。在这一次一次的更新中,人物穿着越来越暴露,故事情节越来越恶心,画面越来越血腥刺激……因为它是在不断更新的,要求管理部门去实时跟踪审查每一个补丁,从工作量来讲,几乎不可能。但是用户会发现,经过一次次更新之后,游戏画面更让人心惊肉跳,欲罢不能——这正是开发商不断打一些“擦边球”的动力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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