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专线服务提供商在与用户签订的服务协议中明确用户有及时事前申明开办网站的义务,同时要求专线服务提供商采用技术手段实时了解、掌握、监督其专线用户开办网站的情况,并有义务督促其专线用户办理网站备案手续或者代为备案。
(三)第三阶段:2006年11月,总结工作阶段。
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深入总结本企业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经验、存在问题、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11月5日前报我局。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互联网接入服务市场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加强组织和领导,把专项治理工作抓出成效来。
(二)督促检查,狠抓落实。专项治理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单位要抓住专项治理工作的关键环节、重点环节,要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把专项治理工作抓紧抓实抓好,我局将联合基础运营企业组成联合检查组,到各地市做好督促、检查工作。
专项治理期间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每月18日前将本企业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报我局。专项治理工作后期,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总结报告要有数据、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 附件: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者相关情况表 (下载)
主题词:互联网 专项治理 方案 通知 局内:局领导,存档2份。
河北省通信管理局办公室 2006年7月3日印发